注 释
①一般而言,在两种意义上使用“形而上学”,一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的思维方法,二是指哲学的别名或者是指对事物本原的追问与探究。本文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“形而上学”的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形而上学中所蕴藏的“形而上精神”是哲学的根本精神,也是人的根本精神。
②所谓具体的“完整人”是指站在人们面前的,有生命的有特色的完整的个人,是正在从事着社会实践活动的人的生命个体。参见陈秉公.“人格结构与选择”图型理论及其价值[J].理论探讨,2011(5):40-46.
③“拟物化思维”是指把“模具制造、批量生产”的物质生产规律泛化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,以物的制造模式来培养人的思维方式。参见陈建翔.试论“新平民教育”的价值取向[J].江苏教育研究,2007(7):4-5.
参考文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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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文发表于《课程教学研究》2014年第10期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