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一般而言,在两种意义上使用“形而上学”,一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的思维方法,二是指哲学的别名或者是指对事物本原的追问与探究。本文是在第二种意义上使用“形而上学”的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形而上学中所蕴藏的“形而上精神”是哲学的根本精神,也是人的根本精神。

②所谓具体的“完整人”是指站在人们面前的,有生命的有特色的完整的个人,是正在从事着社会实践活动的人的生命个体。参见陈秉公.“人格结构与选择”图型理论及其价值[J].理论探讨,2011(5):40-46.

③“拟物化思维”是指把“模具制造、批量生产”的物质生产规律泛化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,以物的制造模式来培养人的思维方式。参见陈建翔.试论“新平民教育”的价值取向[J].江苏教育研究,2007(7):4-5.

 

 

参考文献

[1] 刘庆昌.教育者的哲学[M].北京:中国社会出版社,2004:3.

[2][3] []恩斯特·卡西尔.人论[M].甘阳译.上海:上海译文出版社,1985:4,8-9.

[4] 石中英.教育哲学导论(2)[M].北京: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4:83.

[5] 陈有松主编.当代西方教育哲学[M].陈友松等译.北京:教育科学出版社,1985:135.

[6][7] []J·索尔蒂斯.论教育哲学的前景[J].闵家胤译.国外社会科学,1984(3):6-10.

[8] 王坤庆.教师专业发展的境界:形成教师个人的教育哲学[J].高等教育研究,2011(5):22-28.

【本文发表于《课程教学研究》2014年第10期】

上一页  [1] [2] [3] [4]